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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聘请法律实务部门人员担任校外实习指导教师
          发布时间:2016-01-13        作者:        浏览:

为提升法学卓越班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双导师制”,1月8日下午,人文学院在学院会议室举行聘任仪式,聘请凤阳县法律实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法学专业学生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凤阳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汪凤泉、民二庭庭长桂斌、民一庭庭长陈传利、刑庭副庭长杨春权,凤阳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詹伯武、凤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代树东、凤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广超,人文学院院长陈传万、党总支书记杜士凤、副书记王伟、副院长李晓东、院长助理骆绪刚出席会议。会议由陈传万主持。

陈传万对来宾表示欢迎和感谢,简要介绍了学校及人文学院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办学特色等。陈传万强调,聘请实务部门人员担任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是落实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双导师制”的需要,旨在培养和提升学生实务操作技能以及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能力的需要。汪凤泉等表示将认真履行校外导师的职责,为学生能力提升贡献力量。陈传万为来宾颁发了聘书。

双方还围绕法学卓越人才培养、学生实习指导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特约通讯员:高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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