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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级法学专业法律实务实习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3-09-06        作者:        浏览:

关于2010级法学专业法律实务实习的安排意见

为切实加强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提高专业技能,根据2010级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就2010级法学专业法律实务实习安排如下。

一、实习目的

学生要将所学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面向社会,拓宽视野,增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通过法律实务实习,提高法律应用能力和社会竞争能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实习领导组,负责实习方案的制定、落实、监督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镭

副组长:宣刚

成员:吴贵春、王培章、骆绪刚、徐国庆、张晓云、杨俊

管启飞、刘观来

秘书:张晓云

三、实习时间

实习共18周(2013年9月2日—2014年1月3日)。学生于2014年1月4日前返校。

四、实习安排

实习分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第1-4周):校内集中实习。

2、第二阶段(第5-18周):校外分散实习。校外实习单位的联系以学生自主联系为主,学院联系为辅。

具体安排见附1.

五、实习要求

1、严格按照实习安排开展实习。校外实习,学生要按时进入实习点,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学习,注意安全,做到业务能力和政治思想水准都得到提高。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

3、按时返校,并及时将实习周记、实习总结、调研报告、实习小论文等材料交学院指导教师。

六、成绩评定

1、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给予评价。

2、校外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单位意见,从思想表现、实习过程、实习纪律和其他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定成绩。

3、实习总成绩构成:校内实习成绩(30%)+校外实习成绩(70%),然后按照五级计分制折算。

附1 2010级法学专业法律实务实习安排

附22010级法学专业法律实务实习分组安排

附3 2010级法学专业法律实务第一阶段实习具体安排

附4 2010级法学专业法律实务实习第一阶段实习讨论记录

附5 2010级法学专业法律实务实习总结(校内实习)

附6 2010级法学专业校外法律实务实习周记表

附7 2010级法学专业法律实务实习总结(校外实习)

(上述附件,请登录人文学院网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2013年9月4日

2010级法学专业法律实务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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