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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2014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4-03-02        作者:        浏览:

安徽科技学院2014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4〕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类型

安徽科技学院是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三、学校概况

安徽科技学院始建于1950年,1965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学校建有凤阳和蚌埠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含硕士研究生)16100人。现有专任教师816人,其中正、副教授248人。设有15个教学院部,5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农、管、理、文、医、法、经等学科门类,形成了以优势农科和新兴工科为重点,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项目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10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获批有1个国家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个省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60多年的潜心办学和积淀凝炼,学校形成了“知识结构优、实践能力强、敬业精神强、创新创业意识强”的“一优三强”人才培养特色。2002年、2008年两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学校现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安徽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

四、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公共课

专业课

11

农艺教育

4年

35

农林牧渔类(种植类)

语文

数学

英语

生物学、化学、种植基础

12

烹饪与营养教育

4年

35

农林牧渔类(种植类)

生物学、化学、种植基础

21

动物科学

4年

35

农林牧渔类(养殖类)

生物学、化学、养殖基础

31

汉语言文学

4年

50

公共管理与

服务类

计算机应用基础、秘书基础、文书与档案管理基础

41

公共事业

管理

4年

50

财经商贸类

基础会计、统计基础知识、

财政与税务基础

51

机电技术

教育

4年

70

机械类

机械基础、机械制图、

电工与电子技术

五、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的应历届毕业生,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六、报名条件

1.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非安徽省户籍的考生报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七、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考生于规定时间到县级招办或报名点,参加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

2.报名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3月6日8:00—3月10日18:0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点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和考生身份证。

3.缴费:报名确认的考生,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4.准考证领取:考生于3月21日8:00—17:30到我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我校打印盖章的《安徽省2014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和考生身份证。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考试

1.2014年我校对口招生考试工作具体事宜继续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4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03〕7号)执行。文化课按每门150分计算,专业课按300分计算,总分750分。

2.考试内容包括知识和技能。

知识部分考试内容依据教育部2009 年新颁布的教学大纲,可参考《2013 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

技能部分考核内容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考生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考试时间

时间

3月22日

3月23日

上午

语文(9:00—11:30)

英语(9:00—11:00)

下午

数学(15:00—17:00)

专业课(15:00—17:30)

4.考试地点

考场设在安徽科技学院。

5.查分

考生可于3月28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www.ahstu.edu.cn/zsw)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于3月30日前传真至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十、录取

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3月31日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专业资格线:根据各类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2的比例,确定专业资格线,专业课成绩达不到专业资格线的,不予录取。

3.录取原则:专业课成绩达到专业资格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

农艺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的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先按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

4.调剂录取:对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我校接收参加2014年安徽省其他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调剂录取。参加调剂的考生,考试科目内容须与我校缺额专业考试科目内容一致,且专业课成绩达到原报考学校的专业资格线。符合调剂的考生,按照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

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安徽科技学院对口招生调剂录取申请表》,于4月2日17:30前传真到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5.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面《安徽科技学院对口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免试录取申请表于3月10日交由我校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3月11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6.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于录取结束后三天内发放完毕。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照顾政策

1.获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

2.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

3.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

4.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获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

5.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的考生,总分加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总分加5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侨眷,总分加5分,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参照侨眷照顾政策。

考生在具备2至5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安徽科技学院对口招生考试加分申请表》,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加分申请表交由县(市、区)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加分申请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加分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加分申请表于3月6-10日报名确认时,交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十二、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

十三、管理与就业

2014年对口招收的本科新生,不再实行预科一年。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四、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其中农艺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动物科学、机电技术教育专业学费为39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住宿费均为8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五、奖助勤贷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8000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6000元/年。完善的奖助体系激励学生奋发进取、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六、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安徽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

邮政邮编:233100

联系电话:0550-6732041

传 真:0550-6732178

网 址:www.ahstu.edu.cn/zsw

E-mail:zs@ahstu.edu.cn

2014年3月2日

附件1:安徽科技学院2014年对口招生工作日程(点击下载)

附件2:安徽科技学院对口招生考试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附件3:安徽科技学院对口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点击下载)

附件4:安徽科技学院对口招生调剂录取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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