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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9年12月13日 16:21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安徽科技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9217 

 

 

安徽科技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2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规范地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

(二)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的原则,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

(三)坚持定性为主,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年度综合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内容

(一)爱国守法方面

1、教师应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教师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教师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认真履行教师的权利义务和岗位职责,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校园和谐,坚决反对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4、教师应该自觉提高政治修养,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二)敬业爱生方面

1、教师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尽职尽责,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学和科研工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2、教师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教学工作,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严谨治学、探索创新。

3、教师应对教育教学工作兢兢业业、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认真钻研业务,将主要精力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之中。

4、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5、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6、教师应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7、教师应对学生满腔热忱,不得以冷漠、粗暴的态度对待学生,不得有挖苦、讽刺、体罚学生的行为。

(三)教书育人方面

1、教师应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2、教师应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教师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教师应深入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情况,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关心学生,热心帮助学生排忧解难。

5、教师要对课堂教学秩序全面负责,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旷课、迟到、早退情况,并对违纪者进行教育。

6、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实习期内,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纪律和安全负有全面的教育管理责任。

7、教师有责任在校内外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8、教师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四)严谨治学方面

1、教师应坚持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作风。

2、教师应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3、教师应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锤炼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教师应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追踪学术前沿,勇攀学术高峰。

5、教师应坚持学术诚信,坚守学术道德,力戒心浮气躁和急功近利,自觉维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劳动和学术成果,依法和规范引用、借鉴他人成果,不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不沽名钓誉,不篡改、侵占他人劳动成果,自觉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术自由,坚决抵制一切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

6、教师不得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滥用学术资源。

(五)为人师表方面

1、教师应以自己务实的敬业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行为成为学生的师表楷模。

2、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仪态端庄、衣饰整洁、举止文明、语言得体,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3、教师应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注意维护集体利益和形象;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4、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与同事的关系,业务上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互相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5、教师应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自重自爱,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不得索要、收取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岗在册专兼职教师(含外聘教师)。

四、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师德考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校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

  员: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工会、纪委办、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学督导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具体实施师德考核工作。

各教学单位总支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各单位成立师德建设考核工作领导组,定期研究、检查本单位的师德建设工作,落实学校有关精神,制定本单位师德规范和实施计划,开展总结评比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师德考核工作。

五、考核程序

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原则上师德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主要采取负面清单的形式进行考核。

(一)个人自评。教师个人填写《安徽科技学院教师师德年度考核登记表》,对个人年度师德表现进行反思总结,并对照负面清单,逐条进行自我评议,确定自评等次。

(二)单位考评。各教学单位根据个人自评情况,结合教师师德表现和是否存在负面清单中的行为,确定单位对每位教师的考评等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核,学校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三)学校审定。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各教学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复核汇总并提交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审议结果报学校审定。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师德考核档案。

六、等次确定

(一)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在课堂教学、学术讲座、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中有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的行为;有违背或非议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谣言的行为。

2、在网站、社交媒体、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中散布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错误言论,危及意识形态安全。

3、在教学等活动中有传播宗教、传播低俗文化,散发非法出版物的行为。

4、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5、有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侮辱、诽谤等人身攻击的行为;有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6、有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

7、在招生、考试、保研、评优评奖、学生资助、公开招聘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的行为。

8、有索要或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的行为。

9、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的行为。

11、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的行为。

12、在公共平台或场合有诬陷、诬告、辱骂或攻击他人等行为。

13、有造谣、传谣、制造矛盾,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行为。

14、受到刑事处罚。

(三)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和影响危害程度可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1、未经相关部门审核审批擅自举办形势政策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造成负面影响。

2、未经学校批准报备擅自参加社会活动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利用学校公共教学资源私自进行有偿教学和面向学生的有偿补课;以获利为目的推销、代购未经学校审定的教材、教辅资料、图书、报刊和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

4、教学时间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工作。

5、以获利为目的,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或为培训机构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

6、以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的行为。

7、出现教学事故或I级教学差错。

8、被纳入国家失信人名单。

9、其他经认定违反社会公德、校纪校规、师德等行为。

七、结果运用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评优评奖以及研究生导师聘任的重要参考,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一)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次年不得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或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奖活动。

(二)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两年内不得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或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奖活动。

(三)违反师德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解聘;涉及违法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相关要求

(一)师德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是执教之本。完善师德考核,是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主要举措,是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的推动力。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考核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考核,全面、客观、公平、科学地评价每位教师的师德表现。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安徽科技学院教师师德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职务


政治面貌


是否存在负面清单行为

(如不存在,请填写“无”,如存在,请将具体负面清单行为名称写明。)

个人师德表现小结

 

 

 

 

 

 

 

 

 

 

 

 

 

 

 

 

 

 

 

小结人: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意见

(所在单位根据个人自评,结合教师师德表现和是否存在负面清单中的行为,确定单位考评等次。)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公示情况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意见

 

 

 

 

本人确认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该同志       年度师德考核为       等次。

 

 

 

 

学校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考核采取负面清单的形式评议,评议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下一条:中共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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