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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工作证使用制度

    2008年03月25日 15:16 <a href='http://www.ahstu.edu.cn/ShowAuthor.asp?ChannelID=1012&AuthorName=admin_04' title='admin_04' 点击:[]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工作证使用制度

    1.凡学生会正式成员均发给工作证,工作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在工作时,持证人均须佩戴工作证。

    3.持证人自觉接受全校师生民主监督,不得利用职权、佩戴工作证进行不正当活动。

    4.工作证须妥为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并补办。

    5.办公室负责制证工作。

    6.工作证制证时需加盖“生命科学学院团总支”印章方才有效。

    7.办公室对学生干部工作证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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