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12-03 08:33 杨久峰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审核人: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事故、消除隐患,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堵塞安全漏洞,针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特点,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以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等危化品区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情况、各分室有无安全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易制爆、易制毒及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存放、管理、实验及台账资料情况(如单独完整的危化品使用管理台账、单独放置的药品柜、柜门上锁,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大功率电器、压力容器等设备使用管理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废弃物收集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自查阶段

12月3日—12月5日,各学院对照以上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并填报《实验室安全检查表》及《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12月5号前报送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或建议。

(二)学校检查阶段

学校组建检查组,对照各学院报送的安全检查表和安全隐患台账,对各实验室进行集中安全检查。12月6号上午,检查凤阳校区实验室;12月10号下午,检查龙湖校区实验室。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活动,增强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2019年12月2日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表及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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