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安徽科技学院优秀团员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激励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不断提高全校共青团员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籍在册非毕业班共青团员(必须在共青团基础信息统计数据录入中)。

二、评选比例

按在籍在册非毕业班团员数的3%划定评选(表彰)名额。但评选总数不得超过学院非毕业班班级总数或学院非毕业班在籍在册团员总数的3%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共青团工作理论,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贯彻学校的决策决议。

2、热爱团的组织、遵守团的纪律、维护团组织的威信,关心团组织的建设,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时交纳团费。

3、遵纪守法,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善于团结协作,群众基础良好。

4、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业务学习、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化建设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年内无重修或补考科目。

6、有以下情况者一律不予评优:受学院通报批评处理以上者;无故旷课两节(含两节,下同)以上者;团内活动无故缺勤两次以上或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不执行团的各项工作安排,对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评选程序

1、各团支部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在优秀等次的团员中,提出优秀团员表彰对象初步人选,连同《安徽科技学院优秀团员审批表》(可从团委主页下载),提交学院团总支研究审定。

2、各学院召开团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表彰对象建议名单,连同《安徽科技学院优秀团员审批表》报送团委。

3、校团委组织召开团委委员会议,依据表彰名额,审定优秀团员表彰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安徽科技学院优秀团员审批表》存入学生档案。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团委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共青团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 | 地址:安徽省凤阳县安徽科技学院
邮编:233100 | 电话:0550-6732053 Email:ahkjxytw@126.com | [皖ICP备12016364号] |校团委宣传部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