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全校教职工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3月09日 16:32 作者:宣传部

宣字〔2008〕5号

200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优异成绩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体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关键之年。按照省委、省委教育工委要求及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现对本学期全校教职工理论学习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及胡锦涛同志在我省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教学评建工作,深入理解指标体系内涵和要求,紧密结合全校教职工工作和思想实际,牢固确立教学中心地位,理清思路,明确目标,脚踏实地,坚定信念,调动全校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力投入学校评建工作,为学校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学习内容与目的

1、胡锦涛视察安徽时重要讲话精神。1月11日至14日,胡锦涛总书记亲临我省考察工作,并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既深刻阐述了发展的总体战略和宏观思路,又紧密结合安徽实际,提出了对安徽工作的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针对性。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了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性,并多次提到安徽的教育发展,更是对全省教育系统最殷切的期盼和勉励。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大力宣传、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深入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快速推动教学评建工作和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上来。

2、党的十七大精神。要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领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努力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共同进步;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提出的要求上来。

3、胡锦涛同志在“两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及“两会”报告。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今年“两会”将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两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出的关于今年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主要部署和重要举措,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校教育改革和教学评建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如何以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为抓手,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育人为本意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理念,努力开创学校各项工作新局面。

4、教育部有关文件及评估指标体系。要深入学习国务委员陈至立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周济部长在教育部2008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内涵和要求,深入理解指标体系内涵和要求,自觉投入到学校评建工作中去,牢固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思想,把评建工作看作头等大事来做,牢固确立质量意识,牢固确立教学中心地位,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5、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于2008年元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共九章六十九条,明确了政府和有关社会组织促进就业工作职责,《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就业工作摆到了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全社会营造了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浓厚氛围。

学习这部新法,就是要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法律意识,依法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增强爱岗敬业和忧患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为加强法制社会建设而努力。

三、学习方法

单周周三下午教职工集中学习讨论,双周周三下午党团活动。以学习小组(教研室)为单位,认真执行学习计划,围绕讨论题开展研讨,各学习组可采用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四、几点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理论学习活动的开展,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挤占学习时间。要建立学习点名制,逐步建立个人学习档案。

2、学习讨论要结合学校以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教职工思想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富有实效的形式。

3、学期结束前,开展学习总结交流活动,学习组长对本学期学习情况进行小结,并对今后的学习提出明确要求。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抓好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要注意将所辖学习组(教研室)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上报。

5、特殊情况,需对学习时间及内容作出调整,将作临时通知。

五、学习参考材料

1、胡锦涛视察安徽时重要讲话精神

2、十七大报告

3、陈至立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4、教育部2008年工作要点

5、胡锦涛在今年“两会”上的一系列重要讲话

6、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7、《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8、《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9、《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10、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11、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及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知识宣传手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学习材料可在校宣传部网页“理论园地”——“学习参考”栏目内下载。

附件:2008年上半年全校教职工学习教育活动安排表

200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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