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租借条例
为加强大学生活动物品的可持续使用和借用规范化,对学生活动物品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学生活动正常进行,受校团委委托,由校社联活动策划部代为管理学生活动物品,特立定以下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各校级组织、协会、各二级学院等,物品不向班级和个人出借。
二 、可借用物品包括:
校社联可供各校级协会借用物品:桌子10张,帐篷7顶,椅子16把,音响5套,话筒4套,话筒架2个,手拍30个, 席卡40个,易拉宝4个。
一活可供各组织、协会、二级学院借用物品:红地毯10张,灰地毯8张,桌布8张,小舞台10个。
三、如需借用物品,需提前一周联系活动策划部当周负责人确定物品并与其约好时间到大学生第一活动中心填写物品借用申请表(活动策划部文件夹中)。
四、物品使用当天需提前联系相关负责人开门取用物品,确认所借用物品后签字。
五、物品使用完毕需提前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归还,负责人检查物品无损坏后方可离开,如有损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若有借用物品未到期归还、私自转借他人、物品损坏等违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向该单位借用一次;若出现物品丢失、恶意损坏等现象,视情节轻重按原价赔偿并取消其借用物品权利。
请大家在使用的过程中爱惜物品,避免损坏,谢谢!
校社联活动策划部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