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广大师生员工和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社会公众)获取本校的相关信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安徽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特编制《安徽科技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主要是告知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如何获取学校公开的信息。《指南》将随着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作出及时调整。    

一、公开的原则和方式    

学校遵循公正、公平、全面、高效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根据信息公开内容,学校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对象范围  

学校主动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安徽科技学院信息公开目录》。    

(二)信息公开的途径和要求  

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校园网主页(www.ahstu.edu.cn)及信息公开网(http://www.ahstu.edu.cn/xxgk/)、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会议纪要、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                              

(三)公开时限    

属于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学校决策事项需要征求教师、学生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凤阳校区新图书馆101008室;办公时间:学校校历规定的工作时间;联系电话(传真):0550-6732015;电子邮箱bgs@ahstu.edu.cn;邮政编码:233100    

(三)申请公开程序和要求  

向学校提出申请的,需填写《安徽科技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申请”专栏中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到学校办公室信息科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为填写,但须申请人签名确认。    

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 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    

3. 申请公开的信息形式要求;    

4. 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信息公开,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学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    

(四)申请处理  

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根据下列情况在20个工作日分别处理并作出答复: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对不属于我校掌握的信息,我校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构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4.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5.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6. 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四、监督方式    

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认为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及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察处反映。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4:36 作者: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