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更新时间:2008年3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作物学实验室成立于2000年11月,主要是围绕玉米、小麦、水稻、油菜等作物的高产机理和高产途径开展研究,研究其栽培与遗传育种的内在规律和技术措施,承担作物学科教学与科学研究中常规分析与测试工作,在理论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科研训练和开展毕业论文工作,使学生在生产技能和科研技能方面得到锻炼。
实验室由仪器室、标本室、农业信息室、预备室、药品室、学生实验室组成,房屋总面积441平方米。实验室现有仪器设备422台件,仪器设备总额百万余元。实验室有实验教师14人,专职实验技术人员1人,其中教授职称2人、副教授6人。
实验室每年承担农学、农艺、农检、种子工程与技术、园林、园工、园艺等专业的实验、实习和实践教学任务。2004~2006年以来,实验室承担的科研项目共24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项,省级科研项目11项,院级12项。承担教学研究课题5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课题3项,院级1项,总经费40余万元;参编教材4部,获院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教材奖7项。发表论文58篇,其中国家重点6篇、国家级12篇、省级40篇。
二、实验教学
作物学实验室面向植物科学学院农学专业、农艺教育专业、种子专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农检专业;生物科学学院园艺专业、园林专业、中药专业八个专业开课,承担25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130多个实验项目及7门综合实验实践课(水稻栽培技术、棉花栽培技术、小麦栽培技术、油菜栽培技术、玉米栽培技术、蔬菜栽培技术、植物保护技术)的教学任务(附表1)。主要课程有:田间试验与统计方法、作物育种学、植物保护技术、作物栽培技术、栽培设施工程技术、植物化学保护、蔬菜栽培学、农业气象学等。另外每年还承担100多名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和实验室开放工作。
04~05学年共开实验个数500、学时数1419、人时数36108;05~06学年共开实验个数474、学时数1385、人时数39346;06~07学年共开实验个数335、学时数954、人时数44946。
三、实验队伍
作物学实验室参加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有共16人,结构分布合理,技术力量较强,教学水平较高。具体情况为: 职称结构:教授2人(占12.5%)、副教授6人(占37.5%)、讲师4人(占25.0%)、助教4人(占25.0%); 学历结构:博士在读2人(占12.5%)、硕士7人(占43.75%,其中3人在读)、学士6人(占37.5%); 年龄结构:45岁以上6人(占37.5%)、44岁~30岁5人(占31.25%)、30岁以下5人(占31.25%)。
四、科研、教研
2004年以来,共承担科研项目27项,其中国际合作1项,国家级2项(1项为第二主持),省级科研项目11项,院级13项。(附表4)2004年发表论文26篇,其中国家重点2篇、国家级5篇、省级19篇;2005年发表论文32篇,其中国家重点4篇、国家级7篇、省级21篇;2006年发表论文20篇,其中国家级12篇、省级8篇。(附表5)
五、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目前有专职实验员1人、实验室主任1人(兼职)。在日常的实验室工作中能牢固树立服务教学,以教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教学任务重、实验室人员少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保证教学任务的按质按量完成。建立和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分工,实验室工作人员各负其责,实验室主任充分发挥作用,完成实验室的各项任务,使实验室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围绕主要课程的实验教学,加强实验室的软、硬件建设,积极制定新购仪器设备的使用计划,引进一批先进的仪器设备,提高设备档次,满足实验教学的要求。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为学生创造实习、实验、实践的机会。在满足教学的前提下,实验室对外开放,发挥实验室在科研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以促进实验室更好地建设和发展。
六、开放制度
为满足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和新条件下两个校区办学的实际,为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作物学实验室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条件下,决定即日起对外开放。 为规范开放,方便申请,就有关事项和制度介绍如下: (一)实验开放面向 1、对全校大学生开放。 包括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等必修环节,也包括大学生兴趣爱好、第二课堂活动、创新活动、大学生创业活动等。 2、向全校老师开设的实验课开放。凡是我校开设的实验课程,本实验室提供开课条件。 3、向科研工作开放。包括教师和研究生科研工作所需要的场所、仪器设备等。 4、对社会开放。利用实验室条件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测、分析、研究和加工等服务。向中学生、科技爱好者提供研究和学习条件。 (二)开放实验申请办法 1、申请办法。首先下载或索要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向实验室递交或邮寄申请表格。 2、批准程序。实验室接到申请后进行研究,一周内答复申请者批准与否。 3、签定协议。签定协议后即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三)开放时间 实验室开放只能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进行。开放实验即可以安排在工作日,也可以安排在节假日,每天8:00 ~21:00。 实验一般在批准一周后才能开展,所以应根据实验要求及早申请。特殊情况可以提前安排,例如利用正在开展的实验条件或者急需的实验。具体时间由实验室根据实验要求和情况决定。 (四)开放实验管理 1、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实验室管理人员应首先交代实验室纪律和规章制度,申请者应遵守实验室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管理。 2、实验室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费,并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 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验成本计算。具体实验收费在签定合同前通知申请者。经费来源由申请者解决。 (五)其他事项 1、大学生原则上要有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须有导师签字同意。 2、本实验室只能开出申请者的实验工作经历证明,不对申请者自己所做实验数据和结果负责,能否获得相应学分或其他期待的待遇、利益,由申请者自己向有关管理单位申请。 3、实验人员负责分析、检测的结果,实验室对数据结果负责。 4、申请者在结束实验后一周内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