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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2017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7/02/16 15:43:39 

一、总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15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招考函〔2017〕19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类型

安徽科技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三、学校概况

安徽科技学院始建于1950年,1965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拥有凤阳校区和蚌埠龙湖校区,全日制在校生(含硕士研究生)173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821人,其中教授78人、副教授205人。设有18个教学院部,6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经、管、理、文、法、农、医等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新兴工科和优势农科为重点,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拥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特色专业3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3个,拥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特色专业9个。现有1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12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1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获批有3个国家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个省级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

60多年的办学实践积淀,学校形成了“基础知识厚、实践能力强、创新意识强、创业能力强、敬业精神强”的“一厚四强”人才培养特色。2008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13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试点),学校现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立项单位,全国应用科技大学改革战略研究试点单位、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单位。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四、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五、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并已按规定参加安徽省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并获得考生号的考生。

六、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考生于规定时间到县级招办或报名点,参加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

2.现场报名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3月7-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凤阳校区)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点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考生身份证。

3.缴费:报名确认成功的考生,须交纳120元报名考试费。

4.准考证领取:考生于3月24日8:00-17:30到我校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准考证地点届时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我校打印盖章的《2017年安徽科技学院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和考生身份证。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考试

1.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其中,文化课考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专业理论考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参考新修订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17年版)》。

2.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

3.专业理论满分200分。

农林牧渔类考生,化学部分试卷必答,种植专业基础和养殖专业基础部分二选一作答,在现场报名时考生需书面予以选定。

旅游服务类考生,可以任选旅游概论或食品营养与卫生部分试卷作答,在现场报名时考生需书面予以选定。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250分,计入总分。150分及以上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农林牧渔类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需书面确定专业技能测试项目。

4.考试时间

5.考试地点

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地点设在安徽科技学院(凤阳校区)。

6.查分

考生可于3月31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对口招生考试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于4月1日17:30前传真至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九、录取

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4月7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志愿设置:农林牧渔类考生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旅游服务类可以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3.录取控制线: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最低控制线按照招生类别计划总数的2倍划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合格。

4.录取原则:文化课达到最低控制线、专业技能成绩测试合格,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课。

5.符合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7年安徽科技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市(含省直管县)教育局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于现场报名时交我校审核。审核通过后,于3月10日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6.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将于8月初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通知书一并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合格,直接录取。

2.获得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总分加10分,获得三等奖的总分加8分;获得市赛一等奖的,总分加5分;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7年安徽科技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市(含省直管县)教育局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于现场报名时交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十一、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本科招生办(凤阳校区)。

十二、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三、收费标准

学杂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其中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植物检疫、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均为3900元/年,其他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安徽省相关规定收取。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四、奖助勤贷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8000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年。完善的奖助体系激励学生奋发进取、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五、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安徽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

邮政邮编:2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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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550-673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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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15日

          2017年安徽科技学院对口考试招生工作日程(点击下载).docx 

          2017年安徽科技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点击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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