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职责

    2015年11月13日 08:41 admin 点击:[]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就业的全面工作;

    2、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有利的招生、就业政策;

    3、负责制定学校年度招生、就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全年工作总结,为学校专业发展建设提供依据;

    4、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制度及相关招生文件,协助编制、落实年度招生计划;

    5、负责协调、指导、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及生源基地建设工作;

    6、负责职业院校升学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统筹实施普通高考网上远程招生录取工作;

    7、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报到的牵头组织工作,做好生源信息统计、分析,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协助教务处做好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8、负责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制度及相关就业文件;

    9、负责做好国家就业政策宣传、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二级学院就业人员培训工作;

    10、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审核、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就业推荐工作;

    11、负责组织就业市场开拓与就业基地建设,审核来校招聘单位资质审核,规范开展校园专场招聘会、大型校园就业洽谈会;

    12、负责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

    13、负责毕业生就业跟踪回访,组织对用人单位、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调查,撰写编制毕业生就业年度质量报告;

    14、负责开展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15、负责校友联系工作,协助校友返校开展联谊活动;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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