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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

2015年04月07日 21:02 admin 点击:[]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优秀后备人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根据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精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我省《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0〕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3〕1号),现就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200名左右。其中,面向国家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择优选聘200名左右;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00名(见附件,其中,各市选聘计划数按男、女性别各占50%分配)。县(市、区)选聘计划自下而上申报,由各市根据实际统一分配。

二、选聘方式

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驻村见习、考核、体检等程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1.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有理想抱负、热爱基层,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心健康;

2.27周岁以下(1987年5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为24周岁以下(1990年5月5日以后出生);

3.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国家“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党员毕业生;

4.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历届毕业生和安徽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大学生村官任职、聘期和相关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

新聘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或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个聘期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待遇见相关网站公告附件。

五、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择优选聘报名时间:5月5日9:00至5月9日16:00;公开选聘报名时间:5月5日9:00至5月13日16:00

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人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如填写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择优选聘资格初审时间:5月5日至5月11日;公开选聘资格初审时间:5月5日至5月15日

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团省委、在皖高校分别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择优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1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公开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15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公开选聘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16日16:00前按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符合择优选聘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毕业生不需网上缴费;未通过择优选聘资格初审、改报公开选聘的,则需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缴费后于5月27日至29日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5月29日至5月31日,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参照“公务员考试减免笔试费用”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分类遴选

1.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毕业生

(1)资格复审和确认(5月15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所报考市有关规定,携带《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并提供给市选聘办)、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资格复审和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驻村见习资格。

(2)驻村见习(5月16日至6月16日)。驻村见习期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见习村,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和食宿条件。

(3)见习考核(6月20日前)。见习期满后,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对见习村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他们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实际能力、个性特点及岗位适应性等。对考核合格、志愿到村工作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考生签订意向协议书,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毕业生

(1)笔试(5月30日上午8:30—11:00)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按性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资格复审和确认(面试前2天)。

面试前两天,各省辖市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历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学生干部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受表彰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安徽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资格复审和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

(3)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各市分别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能力,按性别分组分别进行。面试后, 按1: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按性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7月上旬)。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以上的,以及通过公开选聘面试的毕业生。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各市有关规定缴纳体检费,待正式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协议后,由市选聘办统一退还。未正式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协议的,不退还体检费。

体检合格后,由各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并根据县(市、区)需求情况,考生个人志愿、考试成绩及籍贯等统筹安排。

(五)公示(7月下旬)。择优选聘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以上、体检合格的毕业生;公开选聘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按照各市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上报本市拟聘用人员名单,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天。

(六)培训上岗(8月上中旬)。

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举办新聘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通知。培训结束后,各市统一将大学生村官派送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正式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省、市选聘办和相关网站的具体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省选聘办):0551-62609192;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院):0551-6345790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省选聘办电子邮箱:ahdxscgyd@126.com;各省辖市及在皖高校选聘办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公告附件。

附件一:全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安徽省2015年本科高校选聘工作部门和联系电话一览表

附件三:安徽省各市选聘办联系电话

附件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主要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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