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党委2015年9月10日研究,决定:
耿广汉同志任建筑学院党总支秘书、分团委书记,免去城建与环境学院党总支秘书职务;
袁孝成同志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秘书(正科级),免去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秘书职务;
段素梅同志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秘书、分团委书记,免去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秘书职务;
余维发同志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正科级辅导员,免去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正科级辅导员职务;
余宏杰同志任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免去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曹浩同志任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党总支秘书、分团委书记,免去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职务;
李孝良同志任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免去城建与环境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吴国良同志任资源与环境学院党总支秘书、分团委书记,免去城建与环境学院分团委书记职务;
许正宏同志任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免去学生处创业辅导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尹鸾同志任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副科级辅导员,免去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副科级辅导员职务;
李卓冉同志任资源与环境学院秘书(副科级),免去城建与环境学院秘书职务;
徐兰香同志任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秘书(副科级),免去学生处创业辅导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