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党委2017年6月28日研究,决定:
邵秀秀同志任审计处审计科副科长;
柴光颖同志任人事处人事专技科副科长;
王黎韬同志任外事处秘书(副科级);
李飞同志任后勤保障部综合办公室(节能办公室)主任;
李香云同志任后勤保障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吴伟东同志任建筑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
张伟同志任建筑学院秘书(正科级);
靳盼同志任建筑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赵传磊同志任食品药品学院党总支秘书(副科级);
贺绍君同志任动物科学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
李永鹏同志任管理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刘婷同志任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秘书(副科级);
王延丽同志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分团委副书记;
国海同志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
杨晓宁同志任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党总支秘书(正科级)、分团委书记,免去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正科级辅导员职务;
樊申元同志任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秘书(副科级);
张俊同志任财经学院正科级辅导员,免去农学院正科级辅导员职务;
郑玉莲同志任食品药品学院正科级辅导员,免去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胡振江同志财务处财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余宏杰同志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免去李孝良同志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免去许正宏同志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