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各位驾驶员:
师生安全大于天,校内驾车必谨慎。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现就校园行车安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按照校园交通标识标志安全行车。
二、校园行车必须礼让行人,严禁与行人抢道。在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段要停车让行。
三、严禁鸣笛、严禁驶入教学区。
四、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无证驾驶、严禁学车练车。
五、严禁超速行驶。校园行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家属区、西校区基地及师琴湖路段不超过10公里/小时;校门处不超过5公里/小时。
六、遵守停车秩序,按照停车标线规范停车,不在路口、主干道、狭窄道路等随意停车,以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
违反上述规定的校内人员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违规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交通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车安全教育,自觉维护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
安徽科技学院办公室 保卫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