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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含农转非)

发布时间:2016-05-30 访问次数:

一、迁入条件

未成年子女可自愿在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二、办理程序

1、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及材料;

2、派出所户口内勤受理、审查、填写《亲属投靠申请入户登记表》。

三、申报材料

1、入户申请;

2、本市户口簿;

3、入户人户籍证明;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其父(母)单位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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