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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13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合理配置房产资源,提高房屋使用效率,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办公用房暂行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全校所有办公用房。具体包括:

(一)教学单位党总支、行政办公用房;

(二)非教学单位处(部、室)及所属各科室办公用房;

(三)各单位(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管理的会议室、心理健康咨询室、谈话室、资料室、党员活动室及储藏室等所有用房。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校长(法治)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审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办公用房核查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此次办公用房核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阶段(10月12日-10月20日)。各单位(部门)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附件1),对照核查范围,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于超标准使用、私自占用、闲置的办公用房要坚决整改,简单问题立行立改,复杂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间节点。

(二)学校核查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学校办公用房核查工作组将深入各单位,现场核查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办公用房是否超标准使用、是否私自占用学校用房、是否有闲置办公用房等情况。核查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学校办公用房核查工作时间安排表。

(三)问题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中旬)。对核查发现超标准使用、私自占用学校用房和闲置办公用房等问题,抓紧组织整改。对私自占用的办公用房和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梳理登记,及时移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盘活利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办公用房核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办公用房核查工作,确保核查工作按时完成,核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真抓实干,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部门)围绕此次办公用房核查范围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发现问题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10月20日下午5点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中办公楼111室),相应电子版材料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国资处高志华。逾期未报送视为零报告。

联系人:高志华

联系电话:0550-6733690

附件: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2.学校办公用房核查工作时间安排表

                                                                                                                                           安徽科技学院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