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学函〔2026〕33号)、《安徽科技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管理办法》(校学﹝2023﹞146号)和《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化字〔2025〕26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吴博轩(应用化学243班)、张子瑞(应用化学241班)和刘梦晨(材料科学与工程242班)申报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排名不分先后,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1日—9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552-3197362,联系人:张书记。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委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