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关于成立四大化学与专业核心课课程组的通知
化字〔2019〕1号
各教研室、实验室: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优化课程资源,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学院决定成立四大化学与专业核心课课程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范围
应用化学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四大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和专业核心课程。
二、组建原则
(一)学院统筹。学院做好课程组组建的统筹协调和资源配置工作。
(二)教研室管理。教研室是课程组管理的主体,负责组织课程组进行教学研讨、课程建设,不断提升课程建设质量。
(三)组长负责。课程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课程组组长负责课程规划、课程建设、教学任务安排、教学研究等工作。
(四)人员组成。课程组成员包括该课程全部授课教师,鼓励跨教研室共建课程组,每个课程组至少由3名老师组成。
三、组建方式
(一)课程组负责人
1. 每个课程组确立组长1名,为该课程的课程负责人。一名教师作为课程组组长所负责的课程原则上不得超过3门。
2. 课程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师德师风;
(2)热爱本科教学,教学经验丰富,担任该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在该课程或相关课程建设和改革中做出过突出成绩;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管理能力,能够引领课程不断进步发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4)原则上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3. 课程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1)在所在教研室的领导下,组织制订并主持实施课程建设规划;
(2)组织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规范等教学文件;
(3)组织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改革活动和教学研究活动;
(4)负责本课程的教材建设;
(5)组织申报本课程相关的教研教改项目;
(6)负责本课程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评估;
(7)负责统筹本课程其他相关建设工作。
(二)课程组成员
1. 每个课程组至少由2名课程组成员(含组长),一般以3-5人为宜(公共课特殊考虑)。
2. 每门课程主要由课程组成员承担授课任务,非课程组成员一般不得承担该课程授课任务。
3. 课程组成员的职责如下:
(1)积极参加课程组的日常活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课程组组长布置的各项任务,服从课程组工作安排;
(2)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参加教材、大纲的编写,参加由课程组牵头的各类项目;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推动承担课程的教学内容更新,努力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努力提升自身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4)课程组成员不得无故推脱或拒绝接受课程组安排的教学任务。
(三)课程组组成人员确立后,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调整的,需由所在教研室提出变更意见,经学院审核后确定。
四、组建程序
(一)教研室提出所承担课程课程组组建初步意见,由课程组填写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课程组登记表,报学院审核。
(二)学院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五、登记时间
请各课程组组长按照文件要求填写根据《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课程组登记表》于2019年2月26日前以教研室为单位交至学院办公室。
附件: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课程组登记表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9年2月23日
报送:教务处。
安徽科技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9年2月23日印发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课程组登记表
课程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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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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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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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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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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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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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理由:
课程组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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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学院负责人签字: 学院(部)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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