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校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25-07-28 吴迪 张杰 点击:[]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9号)文件精神及安徽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

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其中基表一、基表二由教务处对接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统计汇总,基表三由科研处负责统计汇总,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由各学院统计报送,基表七中的经费投入栏由财务处负责统计汇总。基表一至基表七及填报说明见附件1。

二、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与教学状态的基本体现,是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各填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报送的数据负总责,数据信息务必客观真实、完整准确。

2.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填报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数据填报人应认真研究指标体系,准确把握指标内涵,科学把握工作进度,按照附件1中各表填报说明认真填报数据信息,避免错报、漏报。在上报数据前,应加强数据的校核,特别应注意与往年报表数据(见附件2)的核查,对于差异性较大的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并附相关文字说明,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各填报单位确定1位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审核人及1位数据填报人,于8月1日前将《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联系人信息表》发送至邮箱yangjf@ahstu.edu.cn。

4.各填报单位于8月31日前将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表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基表四、五、六需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不接受实验室单独报送),各基表电子版发至邮箱yangjf@ahstu.edu.cn。

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杨久峰,联系电话:0550-6732019。

附件:1.基表一-基表七及填报说明

2.2023-2024学年参考数据(基表三-基表六)

3.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联系人信息表

教务处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