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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博士教师申报滁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5日 16:48    作者:常海军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滁州市人才办《关于开展人才分类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提供更好的人才政策服务,加快人才信息资源库建设,打好建设现代化新滁州的人才基础,滁州市正在开展人才分类认定试点工作。经学校与市人才办沟通协调,现就组织我校博士教师申报滁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全职在岗教师(含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我校博士教师登陆“皖事通·慧滁州”APP(未下载的应下载、注册)的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进行线上申报,有关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指南》;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书扫描件。

2.属地审核。根据市人才办要求,我校教师统一选择“凤阳县”进行属地申报。凤阳县对申报人才分类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后,提交市直相关部门归口复审,再由市人才办进行终审。

3.审定入库。通过终审人才,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全市人才库进行管理和服务。人才本人在“皖事通”APP生成电子人才证和人才码,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和优惠待遇。

三、有关要求

1.开展人才分类认定、颁发电子人才证等是滁州市加强高层次人才工作,优化人才服务的创新举措,组织我校博士申报纳入全市人才库管理也是推进校内人才服务滁州、贡献滁州、享受同城待遇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及时通知所属博士教师申报分类认定,争取做到“符合条件的全部分类认定入库”。

2.根据市人才办通知,本次人才分类认定暂仅限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才,其他符合《滁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人才认定工作另行通知。本次申报的博士教师要认真对照认定目录,填写人才类别,提交相应材料,并保证真实有效。

3.请各二级单位于3月22日前,将本单位《安徽科技学院推荐申报滁州市人才分类认定一览表》电子版发送rsc@ahstu.edu.cn,加盖单位印章的纸质版报送人事处206室,联系人:王焕弟。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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