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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双能型”教师队伍培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10日 11: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加强“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是落实“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战略,培养“一优、三强”人才的可靠保证。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校教师实践技能培养,确保“两进、一培”(进企业、进基地,进行专项技能培训)质量,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范围对象

实施“两进、一培”的范围为我校职技高师类专业和应用型学科专业的教师,主要包括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车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电技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教育、物流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园林、园艺、中药、种子科学与工程、农艺教育、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环境科学、法学等专业的教师。

二、培养目标

通过实施“两进、一培”制度,培养一批既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技能,胜任教学工作;又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和动手能力的“双能型”教师。

三、培养措施

(一)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级各类与本专业实践技能相关的培训考试,鼓励和要求专业教师取得教师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证等。

(二)通过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方式带动一批教师参与工程实践、技术开发、产品研发,提高教师的科学研究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

(三)走产学研结合、校企结合的道路。各学院要根据需要,积极选派教师到企业、科研院所、实践基地等生产一线进行实践操作、实践教学、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等工作,在实践中培养教师的实践技能和动手操作能力。

四、资格条件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主讲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且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效果好。结合任教专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国家组织的教师外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并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会计、经济、农业、工程等系列),并在相关专业领域的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累计满1年。

(二)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中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同时在相关岗位累计实际工作经历不少于1年。

(三)参加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实践工作,取得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负责人(以获奖证书为准,集体获奖项目应排前3名);或近5年内在校内外主持厅级以上应用型科研项目,并在生产实践中得到应用和推广。

(四)由学校派出有计划地参加劳动人事部门或有关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资格、职业技术鉴定、劳动技术等级以及专项实践技能等培训,并取得考试(培训)合格证书(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职业指导师、程序员、数控车床操作工等)。

(五)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与现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1年(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指导等);或近5年内深入实践、实习基地的时间累计满2年。

五、认定程序

(一)本人对照“双能型”教师资格条件,于当12月份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在初评的基础上,向人事处推荐并报送有关材料。

(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研究认定。

六、结果使用

(一)对符合学校教学工作岗位需要,且具备“双能型”资格条件的教师,学校将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晋职晋级、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各二级学院要优先安排“双能型”教师参与科研项目研发;参与本专业范围的实验项目、实验装置开发,负责相关仪器、设备的维修及保养或解决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指导青年教师进行实践能力培养等。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双能型”教师的培养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鼓励和支持相关教师提高实践技能,自2008年起,学校将把“双能型”教师培养工作纳入单位整体考核范围。

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送:各教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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