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教学院(部),有关部门:
接院办通知,2012年清明节放假3天,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现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程,对假期及调整工作日涉及的教学工作作如下调整:
1、3月31日(周六)、4月1日(周日),原计划安排的有关教学任务暂停,顺延一周。
2、4月2日(周一)、4月3日(周二)原计划安排教学任务分别调至3月31日(周六)、4月1日(周日)进行。
3、4月4日(周三),原计划安排教学任务暂停,涉及暂停课程由有关教学单位通知教师、学生班级自行补上。
4、自4月1日(周日)起,下午课堂作息时间调至2:30开始。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全体教师、教辅人员及学生辅导员,要切实做好教学安排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