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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学习型班级、学习型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年04月02日 10:35  点击:[]

附件1-2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班集体建设和学生宿舍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和宿舍风气,营造拼搏进取、团结友爱、健康向上的班级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学习型班级、学习型宿舍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班级和学生宿舍

二、学习型班级评选

(一)评选条件

学生班级在参评期内,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加学习型班级评选。

1、基本条件

1)班级学生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爱国爱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班级成员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2)班级学习风气浓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学习成绩优秀率高。

3)班级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班级文化积极、健康、向上,班级活动丰富且参与面广、效果良好,对创建学习型班级有方案、有活动、有记录。

2、具体条件

1)班级至少有一个学习型宿舍;

2)班级学生考试不及格率(不及格人次/参加考试学生总人次)不得高于5%

3)班级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科和技能竞赛,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竞赛中获得奖励;

4)班级学生有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大学生创新科研基金课题)或有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论文(文章);或获准专利(排名前五)

其中,大一年级学生班级,至少符合(1)(2)条件即可。

(二)评选程序

“学习型班级”每年度评选一次,每年3月份进行评选,评选指标不限。

1、班级申报。各班级在对照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对班级一年来的学习型班级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安徽科技学院年度“学习型班级”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教学院(部)评选推荐。各教学院(部)对申报班级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

3、学校审核公示。学生处对各教学院(部)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学习型班级”获奖名单。

三、学习型宿舍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参评学期内获得校级文明宿舍。

2)宿舍成员模范遵守课堂纪律,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浓厚。

3)宿舍成员互帮互助、和睦相处,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4)宿舍成员无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旷广播体操、作业抄袭、违规违纪违法等现象。

5)宿舍成员无考试不及格课程。

2、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校级学习型宿舍

1)宿舍学生学期平均成绩均在65分以上(五级制成绩折算方法: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

2)宿舍有50%以上(含50%)成员获得各类奖学金者,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3)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者。

4)宿舍成员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发表作品或获准专利者(排名前五)。

(二)评选程序

宿舍申报(填写审批表,见附件2)→所在学院推荐→学生处审定。

(三)评选名额

为进一步营造全员参与、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宿舍创建常态化的良好氛围,对各学院的评选名额不作限制。

(四)评选时间

学习型宿舍与校文明宿舍评选同步进行,每年两次,分别安排在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学习型班级和学习型宿舍创建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充分发挥班级建设和宿舍建设育人作用,营造班级良好学习氛围,切实推进优良学风的全面形成。

2、加大宣传力度。学校定期开展学习型班级和学习型宿舍评选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对事迹突出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报道。各教学院部要加大对学习型班级和学习型宿舍创建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网站、QQ、飞信、微信等媒体,召开主题班会,选树先进典型,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3、精心组织实施。各教学院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骨干在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精心组织,强化责任落实。

4、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评定过程中,各学院要坚持民主、公正、公开、公平,严格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将模范班级和宿舍评选出来。

附件:

1.安徽科技学院学习型班级申请表

2.安徽科技学院学习型宿舍申请表

安徽科技学院学生处

20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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