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外各教学点: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皖征〔2012〕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
我校2012年全日制本、专科及翌年毕业符合条件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条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年满23岁(含),本科及以上学历放宽至年满24岁(含)。
二、预征流程
1、网上注册、报名:
即日起至7月20日(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总体安排,为方便广大适征学生及时完成相关材料审核及初检工作,建议我校适征学生于2012年6月14日前完成报名),学生登录 “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n或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预征注册和报名。注册时请提供一年内有效手机号码及家庭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在入伍及学生补偿学费、代偿贷款期间有关部门及时发送通知。 “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一栏,请选择“存入银行”并提供长期有效的银行帐号信息。
2、打印表格:
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出《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和《应届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两份(两种表格均为PDF格式,且必须为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表格)。
3、信息审核:
6月14日前,各学院(教学点)将汇总后的《登记表》和《申请表》交至校人武部, 人武部对审核无误的表格集中办理手续,并于6月20日前将表格返回各学院(教学点),学生本人至学院领取。逾期未交的,由学生本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4、户口签转: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务必在毕业时将本人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及时入户。
5、7月20日前未参加预征报名的毕业生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领取校验码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在线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通过学校及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返回学校补办相关手续。
6、报名应征:
学生本人在冬季征兵时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被批准入伍的预征对象,及时将经当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及人武部门盖章后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有效方式送达毕业前所在学院。由校学生资助中心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要求另行通知各学院(教学点)汇总报送,开展补偿代偿后续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基层指挥军官队伍建设,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政策,多形式、多途径地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学生。
2、请各学院提醒、督促毕业生及时将入伍补偿代偿材料送达毕业前所在学院,对于未按要求填报信息、信息有误或材料送达滞后的,按省级主管部门要求,将不能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