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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编制2014年度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

2013年09月25日 15:52  点击:[]

关于编制2014年度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全面落实《安徽科技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党办发〔2009〕163号)、《安徽科技学院师资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人发〔2006〕26号)、《关于印发〈安徽科技学院“双能型”师资培养补充规定〉的通知》(校人发〔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编制2014年度师资培养计划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统筹兼顾、强化落实。各教学院(部)应立足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本单位2014年度学科(专业)建设计划、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和学校招生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2014年度师资培养计划,要将计划与规划、计划与落实结合起来,重在落实,切实提高师资队伍培养效果。

(二)全面提高、突出重点。要结合师资队伍建设现状,立足本单位实际,制定个性化教师培养方案,向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新设专业倾斜,向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专业倾斜,在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基础上,着力解决教师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三)注重实践锻炼、强化能力培养。以满足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师资队伍建设为目标,促使广大教师积极实施“两进、一培、一参与”制度,强力推进教师进企业(厂矿)顶岗实习、挂职锻炼,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促进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培养类型与要求

(一)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国内外访学研修

1、指标分配 脱产攻读博士学位(定向、委托培养,下同)、国内外访学研修(3个月以上)的人数与年度在外脱产进修教师人数之和应控制在本单位实有专任教师数的15%左右(含当年实际已在外脱产进修的教师,下同)。对青年教师较多、高学历比例偏低的单位,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可放宽至专任教师数的25%以内。

2、脱产进修条件 申请脱产进修的教师应是在本专业做出一定成绩,作为学科骨干后备人选,除科研业绩特别突出外,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不得出现位列后30%情况,培养方向应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进修学校必须从985学校、211学校、部属高校或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校中选择。职技高师类及应用型专业教师须达到“双能型”师资培养要求。

国内外访学研修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计划管理程序 为提高脱产攻读学位的实效,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所在院(部)按分配指标数的2倍确定考试报名人数(其中国内外访学研修按1:1控制且每个院部至多推荐1人),并将申请考试报名人员名单汇总报人事处备案。待第二年政审、录取时,由所在院(部)根据申请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符合进修条件等情况,在分配的指标范围内研究确定正式脱产攻读学位人选。

4、在职不脱产攻读学位 本着“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原则,各单位要依据个人申请及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在满足教学需要和不影响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安排少量人员在职不脱产攻读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高一级学历。在职不脱产攻读学位人员在攻读学位前,必须与学校签订进修协议。

(二)教师教育教学及应用能力培养(锻炼)

教师应用能力培养计划的制定要结合示范校建设目标和本单位“双能型”师资培养5年规划,原则上,当年新进的青年教师要全部参加“三员”岗位锻炼、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职技高师类及应用型专业“双能型”教师培养人数应超过所在专业教师数的20%。“三员”岗位锻炼、青年教师导师制和“双能型”教师培养计划分别书面报人事处备案

(三)课程(语言)培训

单科进修、精品课程培训、专项技能培训等由教师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纳入下一年度进修、培训计划。“双语”教学培训、出国(境)研修等按校外事处相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情况说明

(一)各教学院(部)要认真学习学校相关文件,以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和水平为重点,精心调研、全面掌握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学习讨论,提高教师的参与率,确保教师的知情权,保证本单位师资培养计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2014年度师资培养计划审定后,各教学院(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杜绝重申请、轻落实,重计划、轻实效的不良现象,确保已定的计划得到落实。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外出进修的,学校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二级教学单位不得为其外出进修提供便利。对未经学校同意私自更改进修计划或进修性质的,责任自负。

(三)为适应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需要,增强中青年教师自觉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的意识与能力,促进中青年教师全面发展,各教学院(部)应积极选派一定数量(全校不少于20人)的中青年教师采取脱产方式到企事业单位、厂矿等单位顶岗实习、挂职锻炼,挂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学期。对顶岗实习、挂职锻炼的教师,学校将从经费上优先资助,同时在职称评审、人才项目、津贴分配等等方面进一步倾斜。

(四)兼任处级党政管理职务的教师,在申报各类师资进修计划时,须报经党委组织部同意。

四、请各单位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安徽科技学院2014年度教师进修计划汇总表》、《安徽科技学院2014年“双能型”教师锻炼计划一览表》及个人申请表报送师资科。

特此通知

附件:1. 安徽科技学院2014年度教师进修计划汇总表

2.安徽科技学院2014年“双能型”教师锻炼计划一览表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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