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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2014届毕业生离校常见问题解答

2014年06月13日 16:03  点击:[]

亲爱的2014届毕业生:

  祝贺你们顺利完成学业,踏上新的征程!以下是对毕业生离校常见问题的解答,以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毕业生离校前应办理哪些手续?

  大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其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主要内容有:

牵头单位(部门)

办理内容

各学院

组织办理具体离校手续,核发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团委

转团组织关系、团费清缴

图书馆

图书归还、收回借阅证

教务科

收回学生证

校医院

结算医疗费

财务处

学费缴纳情况审查

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家具、方凳、空调设备等登记验收

学生科(学生资助中心)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手续

  2014届毕业生实行网上办理离校手续,请登录安徽科技学院学生处网页(http://www.ahstu.edu.cn/xgb/),选择“学生日常管理”栏目下的“毕业生离校管理平台”,使用本人的学号进入2014届毕业生离校管理平台,查询离校手续办理情况,所有的项目均显示“审查通过”则表示你的离校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即可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手续如何办理?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可持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毕业生需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时,应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连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贷款毕业生,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校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学生在校期间,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贴息,毕业后利息就开始由学生自己支付。因此,学校鼓励有能力还款的同学在毕业前直接联系相关银行,偿清贷款。未尽事宜咨询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550-6733989。

  三、毕业生档案是怎样转寄的?

  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的确定:

  1、依据就业报到证上的派遣单位和地址寄出的档案:一般是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单位委托管理的人才中心;未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直接寄到生源地的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

  2、根据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寄出的档案:升学的毕业生无就业报到证,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按照本人提供的调档函信息寄出,如录取单位不发放调档函,请以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代替调档函办理相关手续。

  3、因故留校保存的档案转寄:如存在毕业前未能完成全部课程(论文等)、主动申请留校保存、毕业手续未办理完毕、西部计划等情况,档案会按规定被暂时保留在学校。一旦档案符合转寄条件即予以寄发,档案的转寄地址依据以上二条。

  毕业生档案转寄及查询方式:

  毕业生档案一般在毕业生离校后一个月内,由学校学生处组织寄出。毕业生档案的转寄,必须通过EMS快递、机要或派专人呈送,毕业生不可自行携带。

  毕业生档案非常重要,请务必在毕业离校2个月内(有效查询期最长不超过4个月),联系档案接收单位确定档案到达情况,避免超过查询期影响档案的查收。

  毕业生本人可登陆安徽科技学院学生处网页,点击“档案查询”;也可电话查询档案接收单位,了解本人的档案去向。咨询电话:0550-6733989。

  四、毕业生入伍如何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为确保入伍后能享受到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请务必先在所在学院备案,告知本人有效联系方式,并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正反面打印并将办理完相关手续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2份,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达所在学院。如是邮寄方式,请学生主动咨询材料到达情况,避免中途丢失或滞后影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校将根据教育厅临时下发的相关通知,确定材料汇总提交截止时间(一般为当年的10月中下旬),届时将通知各学院。因此,一旦确定入伍,请务必尽快提交本人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咨询电话:0550-6733989,6733119。

  五、户口迁移有哪些注意事项?

  1、在你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认真核对迁移证上的各项信息内容,发现误差在离校前及时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更正手续。

  2、毕业生在入户前要妥善保管户口迁移证,身份证。

  3、毕业生离校后应及时办理入户手续。确定工作单位或派往生源地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到所在地派出所入户;到人才交流中心(蚌埠市人才交流中心除外)报到的毕业生,将户口迁移证直接交到人才交流中心即可。

  4、如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到报到地所在的派出所开具未入户证明,带未入户证明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开具介绍信,再到蚌埠市宏业村派出所补办。联系电话:0550-6732020。

  祝愿你们鹏程万里,前程似锦!

安徽科技学院学生处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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