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各项重要要求,提高全团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根据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和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工作安排》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徽科技学院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协同提升。
二、 组织实施
1.集中开展时间为2021年3月中旬。
2. 述职评议考核对象为各学院团的基层委员会。
3. 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围绕校团委明确的2020年年度重点任务和学院团组织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紧扣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基本职责落实情况,对学院团组织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具体考核内容参见《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
4.述职评议考核方式。由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代表学院团委向校团委述职。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凤阳校区学院各团委现场述职,龙湖校区各学院团委书面述职。各学院团委须深入青年全面了解真实情况,对本团组织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3月20日前,各学院团委将述职报告报送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ahkjxytw@126.com),现场述职采取PPT讲述形式进行汇报,限时8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组织实施。现场述职由校团委组织召开由校团委常委、党团组织、团员青年代表等组成的专题会议的形式听取述职。听取述职的校团委负责人应对述职情况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6.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根据实地考核、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情况,对学院团委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具体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价为“一般”和“差”等次的应视情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应向被评议考核学院团委及其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学院团委书记要针对考核指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7.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奖励惩戒、评先评优挂钩。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校团委应给予一定激励。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校团委约谈提醒、限期整改,相关团组织及其负责同志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
三、 工作要求
1.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是团中央、团省委的明确要求,是大抓基层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述职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寻求指导。
2.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有序推进,必须深入团员青年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推动共青团改革的重要契机,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展示工作成果,对标查找薄弱环节,在考核中查短板、找差距、促整改,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
共青团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