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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函〔2021〕6号关于2020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和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工作安排》精神,按照《关于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青函〔2021〕4号)相关要求,校团委于3月24日组织召开2020年度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经现场民主测评,结合学校年度单位目标考核共青团任务完成情况,经团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动物科学学院团委、食品工程学院团委、建筑学院团委、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团委为“好”等次,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团委、外国语学院团委、资源与环境学院团委、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团委、财经学院团委、农学院团委、管理学院团委、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团委、机械工程学院团委、人文学院团委为“较好”等次。

全校各级团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共青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和工作主线,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协同提升,切实当好新时代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凝心聚力、奋勇争先,以新姿态、新面貌和新作为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学校建设现代化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查找和指出的问题,各学院团委要及时梳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共青团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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