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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字〔2023〕7号关于开展2023年团内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新型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团结带领我校广大青年永远跟党走、建功新时代,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凝聚起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强大青春力量。传承和弘扬“五四”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励全校团员青年艰苦奋斗、实干担当、自强不息,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勇气和实干的作风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3 年团内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二、评选依据依据《安徽科技学院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安徽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安徽科技学院优秀团员评选办法》和《安徽科技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三、表彰名额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表彰名额,依据各自评选方法确定。

四、进度安排

4月21日至4月23日:各相关单位组织学习通知文件和评选办法;

4月24日至4月26日:各相关单位开展组织内评议、交流、评审程序;

4月27日至4月28日:各相关单位向校团委提交表彰建议名单、审批表以及申报对象事迹材料;

4月28日:审议建议名单并公示;

5月4日:行文表彰,签署审批表意见并交由各学院团委存档。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评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自觉维护评选团内表彰的权威性,通过组织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团支部和广大团员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要坚持“党建带团建”的总体思路,以此次评选为契机,把选树当代青年先进典型与教育青年继承“五四”光荣传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我校青年学生“明德 致知 笃行 创新”的精神风貌。

2.坚持原则,严格审查把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民主讨论原则,各学院团委要对申报对象的信息进行全面了解和严格审查,充分听取团组织、辅导员、同学的意见建议。做到实事求是,切实推荐工作有力、成效突出、表现优良和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先进团组织、个人,不搞平衡照顾,杜绝轮流坐庄,做到宁缺毋滥。

3.加强宣传,促进成效发挥。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认真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激励带动作用。通过团内表彰,掀起科学引领思想、服务成长成才的新高潮,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谱写人生华章。

联系人:张古品

电 话:0550—6732053

电子邮箱:ahkjxytw@126.com

共青团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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