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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安徽科技学院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3年12月04日 00:00 admin 点击:[]

    校办发(2013)142号

    各单位、各部门:

        安徽科技学院电子邮件系统已于近日部署完毕,为师生和校内单位提供免费电子邮箱服务。为规范电子邮件系统的使用,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服务,现将《安徽科技学院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科技学院  

    2013年12月2日

    安徽科技学院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安徽科技学院电子邮件服务是校园网提供的基础服务之一,为师生和校内单位提供免费电子邮箱服务。依据《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为了建立合理有效的电子邮件系统管理制度,保障邮件服务器以最佳的状态运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经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电子邮件服务由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设对外电子邮件服务。

       第二条 校园网邮箱的服务对象为本校教职工、学生、校友。

       第三条 学校电子邮箱实行实名制方式管理。个人用户邮箱命名规则:两字名为姓的拼音全拼,加名的拼音声母;三字及三字以上名为姓的拼音全拼,加名的拼音首字母。如遇重复,将第二字或第三字改为全拼。单位用户邮箱命名规则为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的拼音简拼。学校电子邮件系统具有统一的@ahstu.edu.cn域名后缀。

       1、需申请电子邮箱的单位或个人,请登录校园网网络服务相关页面,地址:http://www.ahstu.edu.cn/wlzx/,下载《安徽科技学院电子邮箱申请表》,填写并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交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审核后开通。单位邮箱要求专号专用、专人负责管理。

       2、电子邮件个人帐户每人限申请1个。

       3、电子邮件帐户空间大小分配:单位帐户: 2G ,教职工帐户: 1G ,学生帐户: 100M 。发送邮件的附件大小不得超过 20M

       4、电子邮箱如在6个月内未收发任何邮件,系统将设置该电子邮箱为冻结状态,并暂停该电子邮箱的邮件接收。个人或单位如需继续使用该电子邮箱,只需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激活该电子邮箱并继续使用。对于闲置一年以上的电子邮箱,邮件系统将自动注销清理。

       5、教职工调离学校或学生毕业后,电子邮件帐户将自动转为校友邮箱。

       第四条 电子邮箱的使用

       1、个人邮箱仅限本人使用,邮箱及邮箱密码由用户本人负责,禁止将本人邮箱转借他人。

       2、为节省资源和正常收发邮件,用户应定期清理过期邮件,以确保整个电子邮箱的正常运行;重要信息及时做好备份,因用户使用不当而导致个人信息受损的,由用户自己负责。

       3、用户对使用邮箱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禁止使用电子邮件从事非法活动,避免因使用邮箱对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影响。

       第五条 邮件系统的管理

       1、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邮件管理的职责包括:

       (1)负责维护电子邮件服务器的运行、内容的定期备份和故障恢复。

       (2)负责对用户的帐号、邮箱容量等进行管理。根据需要有权调整用户邮箱存储空间的大小,有权删除闲置时间长达一年的邮箱帐号。

       (3)负责对垃圾邮件进行过滤,配合公安机关进行非法邮件的检查。

       (4)因邮件服务器维护而必须暂时停止服务时,应提前以网站公告、群发信件等方式通知用户。

       2、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可随时中断或终止用户电子邮件服务:

       (1)利用电子邮件故意传播非法或不健康信息。

       (2)违反信息安全保密条例造成失密。

       (3)利用电子信函对他人进行骚扰并经相关部门认定。

       (4)盗用、破坏他人帐号。

       (5)违反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

       3、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邮箱系统损坏、用户数据丢失,邮件管理部门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上一条:安徽科技学院校园通信业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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