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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校园网络统一出口实名认证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2 作者:admin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保护工作,规范上网行为,确保校园网安全、健康、有序运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研究制定了《安徽科技学院校园网络统一出口实名认证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科技学院

                             201610月12日


    安徽科技学院校园网络统一出口实名认证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网规范管理,切实加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规范上网行为,科学地管好用好校园网络,确保校园网安全、健康、有序运行,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社政〔2004〕 17号)、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教思政﹝2013﹞3号)、《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令第82号)、《安徽省高校电子阅览室等校内公共上网场所管理规范(试行)》(教办〔2009〕43号)、《安徽科技学院校园通信业务管理规定》(校办发〔2014〕113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我校校园网络实行“统一出口,统一管理”制度。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是校园网络的归口管理单位,在学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校园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和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条  学校办公网络和学生宿舍网络由学校统一规划和安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接入校园网络,不得擅自租用独立专线连网对外开放,不得私自设置代理或私接路由器等。严禁使用未纳入校园网统一出口管理的各运营商网络。

    确因工作需要需直接连接互联网的单位(部门),必须向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经学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安装。

    第三条  校园网络设备及线路由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更换网络设备;公共建筑物内不得私拉、乱接网络线路。

    第四条  校园网实行实名认证制度,学校按照“一人一号,专人专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校园网实名认证账号进行规范管理,并按相关规定保留用户上网日志60天。

    第五条  教职工在教学、办公区通过实名认证可免费使用校园网资源;在教师住宅区可选择校园网出口或三大运营商出口及其相应套餐接入互联网。

    第六条  学生通过实名认证登录后,在校内可免费使用校内网络资源;访问校外资源时,需经校园网并选择相应套餐及运营商出口访问互联网。

    第七条  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网络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网络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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