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党委成员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的意见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7:14 作者:宣传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安徽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中共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党委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实际,提出建立我校党委成员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的意见。

一、党委成员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意义

建立并落实我校党委成员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是校党委重视统战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工作体现,是切实加强统战代表人士、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的具体保证与有效途径。通过与党外代表人士经常建立联系,沟通情感,交换意见,真诚相待,使党组织直接了解民情民意,疏通渠道,凝聚力量,与党外人士共谋发展建设大计,对于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联系对象

1、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2、担任民主党派市级副主委以上职务和学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负责人;

3、党外人士中的特聘教授、客座教授;

4、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

5、已经离退休的老一代德高望重的党外代表人士;

6、其他需要联系的党外人士。

三、基本方针

1、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

2、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方针,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

3、坚持“求同存异”的方针,对党外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耐心倾听,正确引导,使党外人士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与学校党政齐心协力。

四、工作内容

1、了解和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2、听取联系对象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联系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主要措施

1、明确任务分工。校级班子成员结合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院部,主动与党外代表人士,定期交流、交友;处级党委委员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走访本单位(部门)的党外人士,听取他们就学校和本单位(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所联系的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及所反映的意见建议,要通过相关部门及时向校党委汇报。

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中共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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