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学生会管理制度化,规范学生活动经费使用效应,特制定城建与环境学院学生会报账制度。具体如下:
一、发票要求
1、报账时必须出示发票,收据等其它证明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背面必须写清此项发票的用途(含购买目的、购买时间、产品名称、单价、数量等)及经手人。
3、经手人须由活动的负责人签名。
二、报账程序
1、活动开始前,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好“活动预算表”,并交由团总支老师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2、若活动实际经费超过了活动申请的预算,则超出部分由团总支老师酌情处理。
3、每项活动结束后,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收集齐此次活动的发票,并登记发票的来源(即发票由哪位工作人员负责)与金额明细,检查发票是否已正确填好,并写一份经费使用说明(包括经费花费项目、实际花费款项与发票额)。
4、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活动负责人须将此次活动的所有发票、经费使用说明与已审批好的活动预算表一起交至办公室,经办公室证明并登记后统一上报。
5、各部门的活动经费须在每月28号前上报至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说明,否则逾期不予报销。
三、此项制度对学生会成员有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此项制度是学生会各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会成员应认真学习并执行该制度。
四、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城建与环境学院团总支。
团总支
城建与环境学院
学生会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