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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与环境学院学生会佩戴证件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1/18     点击数:

城建与环境学院学生会佩戴证件制度

1、学生会开展集体或大型活动时,所有成员必须佩戴工作证;

2、工作证只能本人使用,不许转借或作抵押,一经发现将立即没收;

3、工作证只能在开展学生会活动时使用,工作之余应妥善保管保存,不得用此证谋取私利;

4、不许私改证件,所有内容一律以原始打印字体为准,盖章有效;

5、离会时工作证作废,留作本人纪念;

6、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7、未尽事宜,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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