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强化学院导师制管理,提高学院本科生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专业特色,制订因材施教的本科生培养模式,根据《安徽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学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科技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一、导师制实施总则
学院自2015年9月起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对象为本院一二年级学生。各专业(实验室、教研室)要按照学校《实施办法》、学院《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导师制工作,各位导师要发挥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加强对学生学习和成才的全面咨询和指导,加大课外培养力度,培养提高学生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导师的工作职责
(一)品德培养
(1)针对学生的特点,加强学生的公德教育、礼仪教育、团队教育等,引导学生明确责任意识,树立理想信念,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
(2)了解学生的道德品质,及时追踪学生的思想动向,并进行正确的指引和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引导学生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学生形成崇真、尚美、向上的道德思想情怀。
(4)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加强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配合支持党、团组织的建设,对所指导学生中有要求加入党组织的,要予以指导、帮助和推荐。
(二)专业指导
(1)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专业思想,指导学生熟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并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等,教育学生热爱所学专业,树立专业归属感。
(2)导师要充分发挥专业自身优势和知识结构优势,指导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的学习能力,兴趣、特点,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规律,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提倡“时间管理”学习模式,并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进行指导。
(3)导师要充分利用专业资源(如教研室、实验室、校企合作等),丰富自身指导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学习视野,确立学生的自主学习观念,培养学生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以及综合利用多种资源获取专业知识,锻炼学习能力等。
(4)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 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与技能,使之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
(5)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发扬学生的特点与潜质,制定对特殊学生的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
(三)关心学生生活和心理状况
(1)关注学生日常生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问题,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2)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引导学生解决心理困惑问题;了解和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及时有效地化解和处置与学生的有关各类矛盾。
(3)实时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对学生进行挫折教育,提高学生的抗压能力。
(4)构建平等、民主、亲密、和谐的师生关系,努力以自身的言传身教促使学生的品德养成和全面发展。
(四)科研训练
(1)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讲座、交流会、活动等,丰富和拓展学生的学术视野,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和学术思维。
(2)引导学生参加科研训练,指导学生检索科技文献和撰写文献检索报告,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和学术思维。
(3)倡导有条件的导师带领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课题研究,指导学生课题研究选题和课题立项,组织科研课题讨论;吸收优秀学生充当科研助手,促进学生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4)充分利用专业(实验室、教研室等)科研资源和科研实力,鼓励学生积极申报依托本专业(实验室、教研室等)的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和学术精神。
(五)社会实践指导
(1)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倡导和支持学生参加有关专业方面(不限于此)的社会实践、生产实习、志愿公益活动等。
(2)鼓励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参加勤工助学,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与专业有关的社会实践技能竞赛,支持学生开展科技发明活动等,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培养学生的实践素养。
(3)依托所在专业或教研室(实验室、生产基地等)与就业单位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正确定位、调整心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六)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1)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积极选修学校创新创业核心课程;鼓励学生参与学校慕课、翻转课堂、移动课堂等新型教学方式,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信心,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
(2)引导学生有目地选择参加创新创业教育讲座、交流等方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项目、竞赛、活动等,多渠道提高学生创新能力。
(3)鼓励或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积极申请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4)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广泛利用专业(实验室、教研室)或与企业合作平台等多方面资源,引导学生积极申请创业实践等项目,培养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能力。
三、导师的工作方式
本科生导师的工作方式,在严格遵循《安徽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导师的工作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补充如下,各位导师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切实可行的工作方式开展指导工作。具体工作方式有:
(1)建立主动联系学生的指导模式,与学生要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频次,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分别在期初、期中和期末)师生集体见面指导会,每月与所指导的学生个别谈心不少于一次,每月深入学生宿舍不少于一次。每次指导如实记录,记录形式除填写《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外,还应包括电子图片、微视频、新闻报道等方式。
(2)建立导师工作档案,指导工作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每学期初,应根据学生的自身特点、专业要求和学生变化态势,制订相应的指导计划;每学期末,应撰写本学期工作计划,并对所指导的学生做出学习、思想品行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指导计划和工作总结应提交至学院导师制工作小组,作为对本科生导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3)每学期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或面向学生开设讲座不少于一次,活动或讲座不限形式内容。对于特色活动,应完整记录,并撰写新闻稿,提交至学院导师制工作小组报道,形成专业(实验室、教研室等)本科生导师指导工作特色新闻报道系列。每位导师每学期至少要提交一篇特色活动报道,以供其他导师借鉴和学习。
(4)建立“导师——家长”互动机制,每学期原则上要向学生家长互动交流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动态等;
(5)在指导工作中,本科生导师应与班主任、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情况,积极协作配合;应积极参加学生所在学院召开的导师会议,将学生中突出的思想情况及时向学院领导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
(6)导师应为人师表,妥善处理与学生关系,对所指导学生一视同仁。
四、导师的管理与考核
本科生导师的管理与考核,在严格按照《安徽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导师的管理和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补充如下,具体有:
(1)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领导小组,负责导师的选拔、聘任、考核和评优工作,并就如何改进导师制进行研究和决策。
(2)领导小组制订导师制实施细则,建立导师的年度考核档案。小组每学期集中收回《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检查导师工作情况并计入导师考核档案。
(3)学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导师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并要求学生填写《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表》,客观、公正地对导师进行满意度测评,作为导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4)导师工作考核内容除必要的材料外,还包括学生综合表现和学风状况,学习成绩优良率与及格率、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大学英语4/6级统考合格率与优秀率等,学生获奖与违纪情况,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参与程度和获奖情况,学生论文发表情况。
(5)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导师座谈会或特色工作交流会,观摩学习优秀导师的指导经验。
(6)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更换被指导学生或单方面中止导师职责,个别特殊情况需中途更换导师的,需提出申请由导师制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终止履行导师职责,并由导师制领导小组安排其他有资格的人员接任。
六、本实施细则自2015级学生起施行,自2015年9月30日起执行,由资源与环境学院导师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