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16年寒假放假和假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学生1月24日开始放假,2月20日-21日报到注册,2月22日正式上课;教职工1月24日开始轮休,2月19日正式上班。
假期值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工作安排
(一)认真做好假期及前后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系统清理完成本年度、本学期工作,提前安排好下学期开学初工作,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做好寒假重点工作。要精准细致做好关心师生工作,丰富师生假期精神文化生活,确保假期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假期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寒假时逢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要倡导教职员工坚持务实节俭绿色文明过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三)持续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思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深挖细查安全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立行立改。保卫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强重点场所区域排查、重点领域检查、校园安全管控和防灾避灾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四)切实加强假期值守应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值班人员必须到位,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值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杜绝脱岗、离岗和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如遇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寒假值班表请于1月20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在线消息]发送至校办公室张巨芹处。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