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民政厅 关于开展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8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统计口径”中具备“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素质”条件进行统计(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等基本信息),并提交满足“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素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统计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所在单位各位老师并汇总统计结果,于2016年6月2日(星期四)下午17:00之前报送人事处人事专技科(中办公楼208室)。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民政厅 关于开展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