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13日 16:22  点击:[]

    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点: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23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的办理

    (1)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校学生资助中心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进行毕业确认审核。学生个人信息必须更新为最新,方能通过“毕业确认审核”;仅发起“毕业确认”申请而没有更新个人信息的,不予办理毕业确认审核及毕业生离校手续。

    (3)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各学院需填写《安徽省高校2016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附件1),并于7月1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校学生资助中心。

    2、延期还款的办理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于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录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按规定时间将应还资金存入借款合同上指定还款账户,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还款确认书的签订

    借款学生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2),加盖我校学生资助中心公章后,及时到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将加盖贷款机构公章的还款确认书交送校学生资助中心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时,应及时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附件3),交送校学生资助中心后,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继续贴息的,须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将《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交送校学生资助中心,并在8月底前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以便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3、还款办理

    (1)提前还款。借款学生在毕业当年8月31日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附件4),经校学生资助中心盖章确认后,到贷款机构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2)一般还款。借款学生可以采用委托扣款或柜面还款方式还款。采用委托扣款方式,借款学生应在约定还款日之前(不含当日)将当期应还款额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内,由贷款银行从账户中自动扣收。采用柜面还款方式,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直接到贷款银行指定营业柜台以现金、转账等方式办理还款。

    三、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和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按照要求务必覆盖所有贷款毕业学生,要认真组织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讲解两大生源地贷款办理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5、附件7),告知其所应承担的还款义务及违约后果。同时,告知贷款毕业生登录安徽科技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网站(http://www.ahstu.edu.cn/zzzx)下载中心查阅《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5)、《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附件6)和《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7)。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最终确认率和相关材料报送的及时性纳入我校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评价考核范围。

    四、联系方式

    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1.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50-6733989。2.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许玮0551-62867771;3.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卞锐0551-65527053。

     

    附件:  附件1:安徽省内高校2016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xlsx

            附件2: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doc

           附件3: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doc

            附件4: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doc

            附件5 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pdf

            附件6 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pdf

            附件7: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doc

     

    学生处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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