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856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高尚的思想品德,坚定的政治方向,求实的创新精神以及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在本领域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阅读专业文献资料、外文写作与国际交流的能力,具有实践创新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从事材料与化工领域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及推广和行业管理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二、主要研究方向简介
1. 材料工程
面向区域石英砂和硅基产业技术需求,围绕高纯石英砂、特种玻璃和功能材料领域,重点开展石英砂纯化、光伏玻璃配方设计和工艺优化、硅基薄膜功能材料制备等方面的应用研究。
2. 化学工程
面向区域精细化工和新能源产业技术需求,依托安徽省“材料与化工高峰培育学科”,围绕环保涂料、精细化学品和储能材料领域,重点开展舰船系列涂料、精细化学品合成、氢能、新型储能等方面的应用研究。
三、招生对象
主要为理工类相关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或达到同等学历人员。具体以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四、学制及毕业要求
学习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
学习年限:标准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毕业要求:修满规定学分,毕业论文撰写合格且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五、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
培养方式采取全日制,由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研究三个主要环节组成,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课程学习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其中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在培养单位集中学习,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以及职业素养课程可在培养单位或企业开展。在学期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
校企联合培养是提高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方式。培养单位应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实行“双导师”负责、“导师组”联合培养制度,导师组由培养单位与实践单位导师共同组成。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吸收企业优质教育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提高校企联合培养质量。鼓励培养单位与企业共建联合培养基地,探索合作共赢的长效保障机制和高效的运行管理制度,鼓励到本领域相关企业以顶岗实习方式进行专业实践。
六、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
(一)课程设置
坚持以强化专业技能,注重体现整体性、综合性、实用性,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培养应用能力和综合能力,强化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专业实践环节8学分。具体的课程安排表附在最后如下。
全日制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学期 |
学分 |
学时 |
教学方式 |
备注 |
学位课程 |
公共课 |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 |
1 |
16 |
课堂 |
必修6学分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1 |
2 |
32 |
课堂 |
|
英语 |
1 |
2 |
32 |
课堂 |
|
工程伦理 |
1 |
1 |
16 |
课堂 |
专业基础课程 |
|
高等工程数学 |
1 |
3 |
48 |
课堂 |
必修9学分 |
|
材料与化工基础 |
1 |
2 |
32 |
课堂、案例 |
|
试验设计及最优化 |
1 |
2 |
32 |
课堂、案例、实践 |
|
材料物理化学 |
1 |
2 |
32 |
课堂、案例 |
专业课 |
|
材料热力学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必修,不少于8学分 |
|
材料合成与制备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高等物理化学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材料表面与界面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现代分析测试技术 |
2 |
2 |
32 |
课堂、案例、实践 |
|
材料现代研究方法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化学反应工程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分离工程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化工传递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化工系统与安全工程 |
2 |
2 |
32 |
课堂、案例、实践 |
非学位课程 |
选修课程 |
|
科技论文写作 |
2 |
1 |
16 |
课堂、案例、实践 |
选修3学分 |
|
软件技术基础 |
2 |
1 |
16 |
课堂、案例、实践 |
|
电化学原理与测试技术 |
2 |
2 |
32 |
课堂、案例、实践 |
|
新能源材料与技术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应用电化学技术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薄膜科学与技术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催化材料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水处理新技术及应用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表面活性剂及其应用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功能高分子材料与应用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精细化工概论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化学化工计算与模拟 |
2 |
2 |
32 |
课堂、案例、实践 |
|
材料计算与模拟 |
1 |
2 |
32 |
课堂、案例、实践 |
|
波谱分析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材料表面工程学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复合材料学 |
1 |
2 |
32 |
课堂、案例 |
|
纳米材料学 |
1 |
2 |
32 |
课堂、案例 |
|
绿色有机合成 |
1 |
2 |
32 |
课堂、案例 |
|
高等无机化学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
高等有机化学 |
2 |
2 |
32 |
课堂、案例 |
补修课程 |
|
材料科学基础 |
2 |
0 |
0 |
课堂、案例 |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录取研究生必修,由指导教师指定需要补修的课程2门 |
|
材料研究测试方法 |
2 |
0 |
0 |
课堂、案例实践 |
|
普通化学 |
1 |
0 |
0 |
课堂、案例 |
|
化工原理 |
1 |
0 |
0 |
课堂、案例 |
|
物理化学 |
1 |
0 |
0 |
课堂、案例 |
|
化工热力学 |
1 |
0 |
0 |
课堂、案例 |
|
高分子化学 |
1 |
0 |
0 |
课堂、案例 |
|
纳米科学与技术 |
1 |
0 |
0 |
课堂、案例 |
(二)专业实践
1. 专业实践应安排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完成之后,在第二至第五学期进行。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累计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累计时间应不少于1年。实践完成后应撰写实践报告,经实践单位与导师共同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合格后获得6学分。
2. 专业实践由培养学院按照《安徽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组织研究生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完成专业实践。
3. 因特殊情况,研究生需要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外的单位开展专业实践,须签署《安徽科技学院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协议》。实践单位须满足《安徽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文件要求。
4. 研究生应于第二学期,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安徽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经培养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5. 专业实践考核
①研究生在专业实践结束前一周,应填写《安徽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经导师和实践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至培养学院。
②学院应在学位论文预答辩前,组织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取得相应学分。
③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七、必修环节
培养计划制定、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专业实践、学术交流(至少参加课题组学术讨论3次,专业相关学术报告2次,专业相关学术会议1次)。
八、学位论文及授予学位要求
(一)选题
1. 选题应与材料与化工硕士所属专业(领域)一致。
2. 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实践问题,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通过文献阅读、调研,和导师交流、研讨等方式确定论文选题。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
3. 选题应符合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培养要求,具备一定的深度,避免重复,注重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技术和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选题过程中,导师应充分考虑实现该课题的基本条件,如经费、仪器设备、试验条件、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所需的时间等。
5. 选题方式: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确定学位论文选题,综合考虑研究生的专长和不足,不得偏离本专业研究方向,不得与他人雷同。
(二)开题报告
1. 开题时间
学位论文开题与论证工作应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2. 研究生在调研、查阅中外文献资料、掌握培养方向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开展学位论文选题,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应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目标以及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开题报告结果应用依据当年正在执行的研究生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中期考核
1. 中期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应在第四学期期末或第五学期期初进行。
2. 中期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由评审小组对学生科研能力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考核,主要检查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科研能力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三个方面。中期考核的结果应用及其他事项根据当年正在执行的研究生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是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与研究结果、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的全面总结,是反映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是申请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见《安徽科技学院研究生论文写作规范》。
1. 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安徽科技学院相关要求,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等多种形式。
2. 学位论文研究成果应对本研究领域生产实际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
3. 研究生必须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应是研究生独立完成,体现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4. 学位论文原则上要求用中文撰写。
5.学位论文不得造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
(五)论文预答辩
1.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应在第六学期初进行论文预答辩。
2.预答辩工作安排、预答辩小组人员组成及预答辩结果处理均依据当年正在执行的研究生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六)论文形式审查
学位论文原则上不应该存在形式规范错误,须提交WORD版学位论文到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审查系统进行形式规范审查,通过审查的学位论文才能进行复制比检测。
(七)论文复制比检测
1.所有在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复制比检测,不参加检测和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复制比检测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进行。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者,视为未通过复制比检测,半年后方可再申请检测。
4.复制比结果判定和处理根据当年正在执行的研究生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论文评审(盲审)
1.学位论文盲审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第三方平台进行。学位论文盲审结果作为学位论文能否能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依据。
2.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处理按照当年正在执行的研究生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九)论文答辩
1.答辩资格审核:毕业论文通过盲审,并完成本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环节,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答辩形式、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和答辩结果处理按照当年正在执行的研究生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填写《安徽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十)成果考核
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至少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在三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排名第一,或本人为除导师外的第一作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际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或本人为除导师外的第一作者);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排名第一);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具有省级及以上获奖的学科类竞赛成果1项(排名第一)。
科研成果内容须与研究生所属学科专业相关,提交的期刊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应以“安徽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等有特别约定的按在学校备案的协议执行。提交的期刊论文应已正式发表,尚未正式发表的期刊论文须有正式录用证明,同时附上导师签署意见的拟发表论文全文。提交的其他科研成果应取得证书或成果编号。每项科研成果仅由1人申请认定,不得多人重复认定。用于申请学位的成果仅限1人使用。
(十一)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本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取得相应专业实践成果且各项考核环节均符合要求的研究生,经安徽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