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年10月19日】 【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牛永辉】

各学院、各指导老师:

为落实我校“基础知识厚、实践能力强、创新意识强、创业意识强、敬业精神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充分彰显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服务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增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及发展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引领作用,促进我校大学生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在亲身的社会实践中验证和体悟理论,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宏伟巨变的认识过程中,坚信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的必要性和正确性,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己。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意见》(皖教工委〔2013〕9号)、《中共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内涵式发展的意见》(党发[2019]48号)、精神和《安徽科技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暑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教字[2012]18号)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现将本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如下:

一、实践主题:同心抗疫,共克时艰。学生联系实际,围绕实践主题,自拟实践题目,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

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可会同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指导老师,就如何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相关问题,对学生进行集中宣讲和具体解答。

三、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组织形式以实践团队的形式进行,各实践团队成员自主组合,人数不超过6人(同一实践团队成员务必选择同一指导老师)。

四、参加2020年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同学,须在10月20日至10月23日期间登录学校教务系统选定指导老师(2016级、2017级学生:10月20日-10月21日,2018级、2019级学生:10月22日-10月23日,2020级学生不参加本次实践。指导老师选定后不再调整,选定指导老师后务必开展实践活动,否则按不及格处理。学生可以通过QQ等方式主动积极与指导老师联系,指导老师信息见附件11),过时系统自行关闭。

五、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要在自己选择的指导老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信息登记(汇总)表》(见附件1)和《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策划书》(见附件2),于10月30日前交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于11月10日前将《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信息登记(汇总)表》和《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策划书》 (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公室(西办公楼203室)。

六、学生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过程中,须按照计划和要求,认真开展实践活动,每位学生完成社会实践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在如实填写《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日志》(见附件5)等材料基础上,撰写符合要求的相关社会实践材料。具体要求是:(1)每个实践团队提交一份字数不少于6000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总的调研报告(论文);凡未在团队内而独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所撰写的社会实践报告(论文),理科生不少于3000字,文科生不少于4000字;(2)每个实践学生须同时完成一份不少于800字的实践心得体会。11月30日前,实践团队将所有应交材料送交指导老师,作为认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成绩和学分的重要依据。

七、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成绩,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学分。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时限是从大学第二学期结束到第七学期开始前的某一暑期内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须两周以上。凡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重新进行社会实践。

八、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指导老师由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担任。指导老师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背景或相近相关学科背景。

九、指导教师应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团队组建、选题设计、实践准备、实践过程、实践总结以及实践报告(论文)写作与修改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同时建立学生实践活动档案材料(实践项目、时间、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十、指导老师须在2020年12月15日前,将符合要求的《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调研报告(论文)》(含封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成绩评定表》、《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日志》、《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心得体会》等5类材料(相关表格与格式要求见《2020年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附件》)的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公室。待学院组织人员对各指导教师报送的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审核后,指导老师将符合要求的学生社会实践成绩登录教务处成绩管理系统。

十一、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涉及面广、学生多,希望每位指导老师都能积极主动地承担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指导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指导任务。若因指导教师工作不认真,致使学生调研报告(论文)等材料存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材料报送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等情形,则不核算该指导老师相应的工作量;因指导教师工作缺失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如有疑问,请咨询马克思主义学院。电话:0550-67331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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