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0年12月08日】 【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高志华】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依据6项整治任务和进度安排,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各单位(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对本单位(部门)所使用的房屋(包括办公室、实验室、教研室和实习实训基地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自查,并于12月14日前将排查自查情况报告及《安徽科技学院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排查表》(附件2)报中办公楼114室,联系人:高志华,联系电话6733690。

学校将组织由教务处、基建管理处、保卫处、后勤保障部、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根据排查情况开展工作督查检查、实地勘察,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安全防范,加强跟踪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安徽科技学院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排查表》

安徽科技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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