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4月04日】 【单位: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费荣丽 高青海】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级别

大创项目立项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学生开展基于专业、基于创新的社会实践和服务乡村振兴行动。

1、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参加创业比赛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项目分为国家级(含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省级、校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大二、大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鼓励大一学生参加项目组。项目组(含项目负责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学生合作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跨学科、跨专业合作项目。

2、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允许跨院部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1-2项,国家级原则上不超过1项。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创业实践项目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指导教师应具备企业管理基本理论知识或工作经验,各学院要积极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项目。

3、2020年未结题大创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3年大创项目;2020年未结题大创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2023年大创项目指导教师。

4、在研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选题要求

1、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2、项目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前景,并且具有创新性,同时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或具有明显创业教育效果。

3、鼓励大创项目结合“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要求进行选题,为参与2023年“互联网+”大赛做好准备。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优先申报。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类型填写《项目申请书》,在附件3、附件4和附件5中选择一种填写,填写完成经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项目管理学院。

2、学院评审。各学院对申报项目及级别进行初审并排序推荐,在学院内公示,推荐项目数见附件2,多推荐无效。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由学校统筹遴选,总额不超过20项,各学院推荐不超过5项,不占分配名额。

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级别进行申报。

3、材料提交。各学院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推选项目的申请书(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命名:推荐级别+负责人姓名)、《2023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凤阳校区老图书馆108、龙湖校区众创空间301)。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进行核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立项项目并逐级上报审批。

五、经费管理

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校级大创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大创项目设有专项经费支持,经费划拨及经费使用范围按照《安徽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2022〕1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经费报销需经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领导审批后报销,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做好项目初审和推荐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

2、鼓励学生开展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和项目培育,积极组建团队进行项目申报。鼓励有兴趣、能力强的教师参与项目指导,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

3、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结题要求(附件7),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申请书填写。

4、根据项目验收等次,给予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2022〕159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5、大创项目结题率与各学院年度考核息息相关,各学院应积极为开展大创项目研究提供场地、设备条件等方面的支持,做到方便使用、悉心指导,定期督促大创项目研究进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荣丽

联系电话:0550-6733851

邮箱:943669061@qq.com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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