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年度长江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年04月18日】 【单位:科研处】 【作者:李新伟】

关于开展2022年度长江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表彰和奖励在长江大保护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长江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 法”,见附件 1) 相关规定,结合长江技术经济学会实际情况,现开展 2022 年度长江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奖励办法》相关规定,2022年度长江科学技术奖将开展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两个奖项类别的评选工作,评选范围分别为:

(一) 科技进步奖:在解决或推进流域自然资源、水利、 能源、交通、生态环境等领域重大科学技术问题过程中取得的 可以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并具有显著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创新性研究成果;

(二) 技术发明奖:在解决或推进流域重大工程建设和运 行管理、重大装备研制和技术改造等过程中取得的前人尚未发 明或尚未公开的属国内外首创并获得发明专利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创造性技术成果。

二、提名资格与要求

2022年度长江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可通过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个提名渠道提名成果,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和专家 分别如下。

(一) 单位提名

(1) 长江技术经济学会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具有提名资格。

(2) 科技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科技厅、中国科协、各省级科协及所属社会团体具有提名资格。

(二) 专家提名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3名相关领域专家(其中1名必须是本 学会理事及以上职务人员) 可以提名1项成果参加评选。

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 申报2022年度奖项的专家不得作为提名专家;

(2) 提名成果原则上必须至少应2年;

(3) 成果前三名完成人,2022年度其成果只能有一项获得提名;

(4) 申报2022年度奖项的提名成果不得同步申报其他同类别科技奖项,不得采用提名成果核心科技成果同步申报其他 同类别科技奖项;

(5) 申报2022年度奖项的提名成果原则上需由本学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成果评价。

长江技术经济学会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与理事及以上职务人员清单可通过学会网站(http://www.cjxh.org.cn ) 查询或通过联系电话咨询获得。关于开展 2022年度长江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材料填报

2022 年度长江科学技术奖提名相关材料及填写说明可从长江技术经济学会官方网站下载 (http://www.cjxh.org.cn) ,提名成果相关材料通过长江科学技术奖奖励申报与评审系统网上填报,网址为https://signup.cjxh.org.cn/awards,系统将于 2022年6月15日开放。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提前准备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李新伟

联系电话:18355040959

科研处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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