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的通知
【日期:2026年03月23日 13:50 单位:科研处 作者:温正宇 李新伟】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25年修订)》(校发〔2025〕1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我校科研工作量核算,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在科研系统完成成果录入的基础上,进入考核模块线上提交(2024年度及之前工作量不在系统考核)。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行政人员按学科专业归口至各二级学院),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工作量审核。

三、时间节点

1、3月29日前,教师完成科研工作量申报,包含:

①2025年科研工作量科研系统中提交;

②2024年度及之前科研工作量线下填报“附件1:2024年度及之前科研工作量核算汇总表”及其相关附件支撑材料电子版,并发送到学院(按要求整理成标准化命名格式的PDF文件,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

③查看“附件2:2025ESI学科论文工作量核算表”,在表单“2025年度ESI论文核算表”中查看本人论文是否在农业科学、化学、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四个ESI学科期刊的清单中,如果在,请填写最右侧两列“归属教师、归属工号”信息。

2、3月31日前,学院完成本单位教师工作量审核,包括:

①2025年科研工作量科研系统中审核;

②收集、汇总、审核、上报“附件1:2024年度及之前科研工作量核算汇总表”及其相关附件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7616460@qq.com)。

③组织学院相关教师填写及汇总“附件2:2025ESI学科论文工作量核算表”(填写目标论文的“归属教师、归属工号”),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7616460@qq.com)。

四、注意事项

1、无科研工作量及不需要考核的教师,无须提交。

2、按时间节点提交,2025年度科研成果除客观因素外,一律本年度申报,否则以后不予再认定。

3、2024年度及之前所有项目核算方式:横向项目剩余的工作量本次全部核算,之后不再认定(以经费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纵向项目,需有结题文件才予以审核工作量及奖励。

4、2024年度及之前工作量线下填报,下一年度不再对时间段的成果核算(纵向未结题的除外)。

5、学术论文在提交时,无须填报四个ESI学科领域期刊及引用率的工作量,单独核算;有部分论文因第一作者是学生,作为通讯作者申请工作量时,可能不会自动识别,需要手动添加,注意不要遗漏。另外,2025年第一单位的论文已从科研系统导出,并把目标论文检索,后期不在进行增补检索,且以检索结果为准。

6、在提交工作量申报时,务必确保需要申请工作量的成果已录入,或分配比例已设置(尤其成果奖、科技创新平台/团队、纵向科研项目的科研工作量由负责人分配给相关成果完成人,否则其他人无分值),否则提交数据不准确;另外,请务必逐一查看符合的成果是否在相应的成果类型以自动添加,确保需要考核的成果均添加上,避免遗漏。

7、请提交人本着实事求是、诚信原则,认真、真实填报,不得随意修改成果信息及工作量申报信息(系统均会有记录)。

8、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联系人:李新伟、温正宇、李丽敏

电话:0550-6732201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6年3月23日

【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