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蚌埠产学研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人员廉政承诺书
点击数:更新时间:2014年12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要求,努力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防止贪污受贿及职务犯罪等不正当行

为发生,努力实现“工程优质、资金安全、职工廉洁”的目标,在参加蚌埠产学研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过程中作以下廉政承诺:

一、自觉遵守上级和学校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法纪法规,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要挟、刁难业务单位,或在业务单位中兼职谋取私利。

四、不利用职权在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项目考察、合同签订、资金使用、施工管理、变更签证、工程验收、预决算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

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与相关单位和个人保持正常工作关系,并做到以下七点:

1、不接受施工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

2、不在施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参加施工单位安排的对公正执行业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娱乐和消费活动;

4、不推荐介绍子女、亲朋好友或上级、下属参与自己所管理的施工项目的分包或设备材料的供应;

5、不为施工企业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6、个人不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任何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规则;

7、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应保密的内容。

以上廉政承诺自愿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本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所在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承诺人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