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开展教材评价及校级规划教材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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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关于开展教材评价及校级规划教材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01日 08:23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安徽科技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校教﹝2017﹞143号)文件精神和教学工作实际,为做好教材库建设准备工作,提高教材征选质量,决定开展教材评价及校级规划教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材评价范围

    2014年以来出版的我校教师主编、参编的非校级规划教材,采取自愿参与的方式。自愿参与的主编、参编教师在2018年6月8日前将教材报送教学单位汇总后,送交教务处教材建设与管理科。

    教材评价内容

    分理工农医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从内容质量(包括思想水平、科学水平、教学水平、文图水平)、出版质量(包括设计水平、绘图水平、校对水平、印刷水平、装订水平)对教材进行评价。

    校级规划教材认定

    在教材评价的基础上开展,评价结果为良好以上的,直接认定为校级规划教材,根据《安徽科技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第二十三条规定,允许编入教材库目录。未参加教材评价的,不予认定为校级规划教材,不允许编入教材库目录,不得在学校使用。

    特此通知。

    安徽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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