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校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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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校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30日 10:36 李宝春 点击:[]

    各单位:

    为表彰和奖励在教学第一线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安徽科技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教字〔2007〕101号)、《安徽科技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教务处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校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2019学年度有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在教学工作中对学生能严格要求,敢抓敢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每学年必须满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二)模范遵守学校《教学工作规范》。

    (三)教学准备充分,能按照教学大纲精心组织教学。教材选用得当,有必要的教学参考书等。

    (四)课程讲授目的明确,组织合理,概念阐述明晰,论证严密,逻辑性强。理论联系实际,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语言生动,板书规范,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好。

    (五)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努力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指导实践教学或学生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成绩突出。

    (六)本学年度未出现过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

    (七)教学优秀奖候选人必须从安徽科技学院2018-2019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中产生。

    三、名额分配

    学年度有教学任务教师总数的5%,具体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一)2019年10月28日-11月10日,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教学院(部)、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2019年11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三)2019年11月12日-11月22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公示。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与理解。

    (二)在评选工作中,应严格掌握标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择优评定,宁缺勿滥。

    (三)教学优秀奖应侧重于教学工作第一线教师,特别是在教学改革和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四)评选过程要做到透明、公开、公正、公平。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各单位教学优秀奖名额分配表

          2.2018-2019学年度安徽科技学院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安徽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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